徵才機關 | 新竹市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23~2019-12-31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關等級考試以上及格,或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具文化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富責任感、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須配合業務性質輪值班。 (三)具備相關經歷1年以上及採購證照者,尤佳。 (四)無限制調任情事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視覺藝術科工作計畫之擬定及管理方法之處理與改進等事項。 (二)辦理展覽、佈置、看管維護及導覽解說等相關業務。 (三)館舍經營管理及維護。 (四)各項資料彙整、統計、登錄、填報。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東大路二段15巷1號。 |
聯絡E-Mail | 50096@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說明如下: 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08年12月31日(二)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bit.ly/2KSbxBO),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附件含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及政府採購證照(無則免附)等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本職缺視需要依甄選名次擇優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3-5319756轉209人事室溫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