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枋寮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9-12-13~2019-12-19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特種考試五等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一般行政職系或同職組可調任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戶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枋寮戶政事務所(屏東縣枋寮鄉(村)德興路183號)。 |
聯絡E-Mail | a151612@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08年12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或以電子履歷表(word檔)併證明文件(含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證明文件、最近五年考績證明等各項相關資料掃瞄檔),寄至電子信箱帳號a151612@oa2.pthg.gov.tw,(請寄「掃描電子檔」,勿直接翻拍),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或以紙本方式逐項檢附下列證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並貼2吋照片1張(含自傳、簽 章)。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現職派令。 (五)符合甄選職系之銓敘審定函。 (六)現職銓敘審定函。 (七)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等各項相關資料(請依續裝訂)於108年12月19日前以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洪先生收(封面請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甄審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貼足郵資之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三.本次公開甄選錄取正額1名,得酌增候補名額1名。 四.連絡電話:08-8784271轉27洪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