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明陽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專業輔導人員第5次甄選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臨床心理師(或具臨床心理師專業應考資格者)或社會工作師(或具社會工作師專業應考資格者)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8-06-14~2018-06-21 |
資格條件 | (一)臨床心理師 研究所碩士畢業以上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者,或具臨床心理師專業應考資格者(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對學校輔導諮商專業工作有高度熱忱、具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身心健康,具青少年諮商、犯罪矯正或教育相關機構經驗佳。 (二)社會工作師 大學畢業以上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或具社會工作師專業應考資格者(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對學校輔導專業工作有高度熱忱、具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身心健康,具青少年諮商、犯罪矯正或教育相關機構經驗佳。 (三)年齡、性別不限,男性須役畢持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 (四)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8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生涯諮商/輔導:協助學生提升對自身個性、價值觀、性向與興趣的認識,同時介紹目前的科系及技藝能訓練課程,協助學生擬訂自己的生涯發展方向。( (二)團體諮商/輔導:帶領學生進行自我探索增進對於自我情緒、個性、優缺點與認知想法之了解,產生洞察與改變。 (三)個別諮商/輔導:篩選有需求之個案進行諮商或會談,藉以提升生活適應能力、個案情緒管理與自我控制能力。 (四)個案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個案會議,讓個案之管教人員與專業輔導人員交流,逐一討論個案身心狀況與專業輔導人員的評估與建議協商擬定處遇策略,協助提升學生生活適應能力及自我成長。 (五)家庭支持:篩選個案並邀請家屬辦理家庭諮商、諮詢、協助等服務,或於上開工作內容適時邀請家屬共同參與,藉以強化親情連結。 (六)心理衡鑑/評估:針對疑似精神疾患之學生,進行身心評估與心理衡鑑,並整合機關與醫療機構相關之處遇工作。另協助嚴重適應困難或有精神疾病的學生進行個別或團體諮商,提供個案之家長與導師諮詢服務,以協助個案克服認知、情緒、行為及人際問題,並增進其心理健康與社會適應。 (七)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明陽中學(82444高雄市燕巢區橫山里正德新村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郵寄通訊報名,並以報名截止日當天之郵戳為憑。檢送審查資料於報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至明陽中學(82444高雄市燕巢區橫山里正德新村6號),並註明「專輔人員甄選報名」,完成報名程序。 (二)報名應備審查資料如下(文件(一)至(七)請裝訂成乙冊,一式5份,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1.報名表(如附件1,請至明陽中學網頁下載甄選簡章附件1)。 2.履歷表(含專業自述)(如附件2,請至明陽中學網頁下載甄選簡章附件2)。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應完成外交部關於國外學歷認證流程之規定。 4.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或具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專業應考資格證明文件。(臨床心理師應檢具:(1)臨床心理所、系、組或相關心理研究所主修臨床心理之碩士以上學位證書;(2)碩士以上學位在學全部成績單;(3)由所畢業學校出具之主修臨床心理學程證明書;(4)修習臨床心理實習證明書。社會工作師應檢具:(1)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之學位證書;(2)由所畢業學校出具之規定修習特定領域學科相關成績單或學分證明。(3)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證明書。) 5.修習與青少年輔導工作或矯正教育之相關課程與專業訓練證明影本。 6.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7.役畢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三)報名業務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明陽中學輔導處,電話:(07)615-2115轉212。 (四)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五)如因郵寄發生遺失、遲誤或因證件書表不齊備而無法報名者,不予受理報名亦不退件,其責任應由報名者負責。 (六)相關表件及簡章請至本校網頁(網址:http://www.myg.moj.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