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徵求 聘用研究員~2018-06-13

徵才機關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研究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6-08~2018-06-13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2.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四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八年以上者。 3.具轉型正義理論基礎與公民教育、特種基金運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有關不當黨產與成立特種基金運用等轉型正義事項之專案研議、爭議諮詢、調查報告彙整編纂、救濟規劃等事項。 2.辦理委員交辦事項。 3.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681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檢附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於本(107)年6月13日前寄臺北市大安路一段129號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人事室竺先生收,聯絡電話(02)3707-3661,另信封請註明「應徵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聘用研究員」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或未註明應徵職務者恕不受理報名) 2、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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