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1-02-09~2021-02-20 |
資格條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人員。 2.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2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或得調任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3.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民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新埔鎮公所(新竹縣新埔鎮田新路600號) |
聯絡E-Mail | 10012243@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於110年2月20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7.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未完整上傳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將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符合資格或不符本所用人需求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人:黃小姐 電話:03-5881311#2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