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並視成績擇優儲備人員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1-08-30~2021-09-24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以報名截止日為準),性別不拘。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未具雙(多)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 (四)男性須服兵役期滿退伍或免役持有證明文件。 (五)經公立醫院、教學醫院、衛生所(健康服務中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所屬各聯合門診中心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體格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身高:男性不及155.0公分,女性不及150.0公分。 2.體格指標(BMI值):以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的平方,小於18.0或大於31.0。 3.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4.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5.辨色力:色盲或色弱。 6.重度肢障。 7.有客觀事實足認其身心狀況不能執行職務。 8.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9.握力:任一手握力未達30公斤。 10.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六)具法院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代理法警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0年9月24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方式報名,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報名及逾期均不受理,相關書面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三)報名地址:90005屏東市棒球路9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儲備約僱法警職務代理人」。 (四)聯絡電話:(08)7550611轉分機3138黃科員。 二、報名時應繳文件: 所有文件請使用A4紙張,並以迴紋針夾齊、勿用釘書針裝訂;報名表應填列完整,繳驗文件務須齊全。 (一)報名表1份(並黏貼最近1年內1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1張,背面請書寫姓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請影印黏貼於報名表)。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明影本1份。 (四)退伍令正反面(或免服兵役)證件影本1份(無免附)。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1份(未隨報名資料一併檢附者,視為資格不符)。 (六)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族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免附)。 (七)曾任法院工作相關證明文件(無免附)。 三、簡章及報名表等文件,請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 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s://ptd.judicia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