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4-23~2020-04-2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Office系統、行政文書處理、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二年以上之經驗,且有經營臉書粉絲專頁及專業電腦繪圖軟體能力經驗者優先。 |
工作項目 | 文書處理、秘書(經營臉書粉絲專頁)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秘書室: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29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經歷、自傳、日夜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最高學歷證書、與擬任工作有關之經歷佐證資料等相關資料影本,寄偵防分署人事室(11698臺北市興隆路三段296號)陳小姐收(02-22390026*363706),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人員」,收件截止日期為109年4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 (二)本分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三)備註: 1.本職缺屬職務代理人性質(延長病假),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09年10月19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月酬薪點: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五等280薪點支薪(約折合新臺幣34,9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