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雲林特殊教育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專案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2-01-14~2022-01-20 |
| 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具有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或繼續教育、教育心理與輔導、社會工作、生活科學或生活應用科學等相關背景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性別不拘。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之情事。 四、配合業務需要,應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公文處理、檔案管理、資訊作業、溝通協調等能力,或具學校行政或政府機關經歷者尤佳。 五、具積極主動及認真負責,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出差,並能配合需要業務調整者。 |
| 工作項目 | 辦理「推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實施計畫」相關業務及其它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一律採通訊報名,於111年 1月 20日(星期四)前將報名資料郵寄至以下通訊地址,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不予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甄選家庭教育實施計畫專案助理報名履歷) 二、郵寄地址:63049雲林縣斗南鎮新崙里新崙路100號 國立雲林特殊教育學校 學務處 收 洽詢電話: 05-5969241 分機501、506 李芸菁主任、鍾方征先生 三、應繳資料:國民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經歷資料影本、甄選報名表。上揭證件影本應自行以 A4 紙張影印所需證件,並依本校簡章規定依序裝訂,由本校留存。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於錄取報到時繳驗,若查驗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不得有異議。 *詳情請參閱本校網站(https://www.nyses.ylc.edu.tw/ho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