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徵求 科員~2021-12-29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12-15~2021-12-2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合格實授具可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熟諳採購法令及一般行政法令,另具有觀光旅遊活動規劃、觀光行銷規劃等相關實務經驗尤佳。
五、具小客車汽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旅遊行銷科行銷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聯絡E-Mail 10013446@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投遞方式:線上應徵
請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上傳相關附件(如檢具資料該點所列)
二、檢具資料:
公務人員一般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資料不全逕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擇優正取1名、備取1至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聯絡人及電話:觀光旅遊局人事室薛小姐03-3322101#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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