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9-24~2021-10-0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溝通協調能力、做事積極負責及團隊合作精神,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出差者為佳。 (二)具有建築、文化資產、文創、都市計畫、景觀、地政等其中一項或多項背景及嫻熟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Power Point 等)、行政作業程序等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八條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臺中市老建築(潛在文化資產)保存再生計畫」之規劃與執行。 (二)本計畫補助申請案之輔導諮詢、督導訪視、考核、追蹤作業等。 (三)其它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0年10月7日)前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影印本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等裝袋密封後,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臺中市老建築(潛在文化資產)保存再生計畫約用人員」字樣。 (二)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專案計畫結束日止為原則。 (三)本約用人員職務月酬標準為新臺幣37,000元。 (四)其他: 1.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適合者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4.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5.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7日止。 6.郵寄地址: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 7.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6653 文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