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僱用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8-連江縣 |
有效期間 | 2021-09-24~2021-09-3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文字能力與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口齒清晰、主動積極、品行端正。 4.無公務⼈員任⽤法第⼆⼗八條「不得任⽤為公務⼈員」之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服務台旅遊諮詢。 2.協助景點巡查。 3.車輛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連江縣東引鄉樂華村160之1號 |
聯絡E-Mail | ch3615@tbro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0年9⽉30⽇(星期四)前檢具以下資料(⼀律以通訊報名),並於信封右下⾓註明「應徵東引管理站課員職務代理⼈」字樣,以掛號寄達209連江縣南竿鄉仁愛村 95-1號「交通部觀光局⾺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事室程⼩姐收,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836-25631轉50)。 1、 公務⼈員履歷表(表內請註明⽇、夜間聯絡電話)。 2、 簡要⾃傳⼀份(以600字為限)。(履歷表及⾃傳各項欄位須詳載,末⾴請簽名,電⼦檔另寄ch3615-matsu@tbroc.gov.tw)。 3、 國⺠⾝分證正反⾯影本(註明僅供查驗⾝分⽤)。 4、 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5、 檢附退伍令或無兵役義務證明(男性)。 6、 其他資歷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及相關資歷證明)。 以上資料請均以A4規格,『由上⽽下』依序排列。 (⼆)經書⾯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期間為3個⽉,惟應徵⼈員均不合適時,本處亦得予從缺。資格不合或通知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三)附註: 1、 薪資:依「交通部觀光局⾺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約僱⼈員⽉⽀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付估算,⽉⽀酬⾦為新台幣44,688元,另受僱⼈須⾃付勞健保及6%勞退⾦。 2、僱⽤期間:本職務係請假期間職務代理,⾃到職⽇起⾄110年10月21日止(後續視人員請假情形延長或中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或資遣補償。 3、 本次徵才未獲通知⾯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履歷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後續郵寄退還。 4、 本次甄選所蒐集之相關資料,將依據個⼈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選之⽬的進⾏蒐集、處理及利⽤,不做其他途;應徵⼈如未檢附回郵信封要求返還者,相關資料於甄選案結束後⼀週內銷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