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 徵求 技士(預估缺)~2021-06-06

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預估缺)
職系 林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1-06-01~2021-06-06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2. 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林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3. 具林業技術實務相關工作經驗3年以上。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5. 無特考特用轉調限制者。
6. 具備工作熱忱、學習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於假日出勤。
工作項目 1.辦理林業技術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處(屏東縣屏東市民興路39號)或所屬工作站(旗山工作站、六龜工作站、潮州工作站、恆春工作站)
聯絡E-Mail dm66@forest.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間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將下述「繳交證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以供初審。
繳交證件(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 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4) 公務人員最近一筆銓審函
(5)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 其他符合本職缺職系之派令、銓審函、相關證照(如採購證照、汽車駕照、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英檢等)或合格證書等文件,無則免附
上開證件影本請註明「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2. 應徵人員經書面初審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
3. 視甄審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4. 聯絡人及聯絡電話:人事室陳小姐 08-7236941轉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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