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20-01-06

徵才機關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0-01-03~2020-01-06
資格條件 一、具可調任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亦須符合109年1月16日後綜合行政職系之任用資格)。
二、公告截止日前無限制轉調之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社造業務。50%
二、慶典業務。20%
三、新住民事務及人口政策相關業務。10%
四、青年事務局業務。10%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聯絡E-Mail 10016453@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一)公務人員履歷表(1.須附照片及自傳2.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三) 現職派令影本。(四) 現職及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五)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六)通過英語檢定合格證件(無則免附)。(以上(二)至(六)項證件請書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及加蓋私章)(七)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符合前開條件者,請勿送件。
二、上開文件請於本(109)年1月6日前親送或寄達本公所(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桃園市八德區公所人事室楊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人文課一般民政職系辦事員職缺)
三、本公所辦理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若無合適人選時,本公所得予從缺),且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四、聯絡電話:03-3683155*323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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