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專業人員研究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至第7職等 |
職稱 | 事務管理師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06~2021-05-19 |
資格條件 |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之考試及格人員,具有法定任用資格,薦任第6至第7職等合格實授者。現職高於本中心需求2職等以上者(如薦任第九職等以上者),將不通知面試。 3. 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4. 為應業務需求,本職位甄選以具有經營管理、事務管理、電機工程、機械工程等相關專長或學歷背景優先考量。有實際承辦採購、電機設備維護管理、公共安全檢查等經驗及水電簡易修繕技能者尤 佳。 5. 具有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 6.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負責盡職、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可配合輪值、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7. 本中心目前人事制度係依據「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及「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訓練及差勤管理要點」辦理;本職缺比照實施用人費率事業機構支給待遇,無銓敘審定且不適用公務 人員退休撫卹等相關規定,先予敘明。又本中心未來將配合政府組織改造進度改制為行政機關,並改以公務人員任用(有銓審)。 8. 本職缺相關作業期間,倘「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本次甄選作業即予終止。 |
工作項目 | 1. 本中心各項設備及公共設施之維護管理、修繕及採購。 2. 出納、物品採購及相關事務管理工作。 3. 配合執行國際經濟情勢專案課程。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二段3號 |
聯絡E-Mail | ptcpersonal@moe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並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整上傳,資料不齊全者不另行通知補件。 1.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列各項資料,並附照片,勿使用簡歷表並請填寫完整,含自傳500字以上)。 2.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現職派令。 5. 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 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8. 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 9. 倘有英語檢定相關證明,請一併檢附。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參加甄選。本中心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若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洽(03)5714125轉分機220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