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11-23~2020-11-2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需配合夜間及假日活動加(輪)班。 (三)有相關藝文場館活動執行經驗為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藝文推廣相關業務。 (二)展演活動之前台服務及展場假日輪值。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暨所屬館舍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網路線上方式報名:即日起至109年11月26日(星期 四)下午12:00前,逕至下列網址 (http://163.30.92.135/107_AFMC/) 上網報名。 (二)線上報名後並請列印網路報名表,於109年11月26日(星期 四)下午4:00前,併同相關證件寄達或送達本中心(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教育推廣組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及白天連絡電話,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中心人事室(電話:03-3170511轉8511)。 (三)繳交應徵資料(以A4紙張影印,長尾夾夾好,請勿裝訂): (1)報名表(報名表請於網路報名成功後自線上列印,並黏貼相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傳字數約 300-500字,未上網報名成功者視同資格不符)。 (2)簡歷表一份(請逕上本中心網站首頁下方之徵才資訊下載 http://www.afmc.gov.tw )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4)專長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5)經歷及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 (四)甄選方式: (1)書面審核: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 (2)面試:佔總成績100%。 (五)甄選日期: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預計於徵才公告截止7日內擇優通知辦理面試。 (六)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次公開徵選得擇優增列備取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中心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七)僱用期間:即日起至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0年3月底)。 (八)待遇:5等280薪點,每月34,916元,並享有勞保、健保、勞退。 (九)正式上班後由本中心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 (十)附則: (1)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2)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