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三芝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預估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另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10-20~2021-11-02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具良好溝通能力。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4.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民政災防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三芝區中山路1段3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自即日起至報名截止日(110年11月2日)前,檢附下列資料親送或逕寄新北市三芝區公所人事室收(252204新北市三芝區中山路1段32號,聯絡電話:02-26362111分機287): 1、新北市三芝區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http://www.sanzhi.ntpc.gov.tw /便民服務/表單下載/秘書室下載使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應徵者不須上傳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4、其他資歷或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報名文件請以A4影本格式依序裝訂,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視同未報名;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民政災防課約僱職代」、履歷資料中務必填寫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則無條件解僱。 (三)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50薪點支付,月支報酬為新臺幣31,175元。 (四)本案先以書面審查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次徵才依甄選結果正取1名,並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