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簡任第10職等 |
| 職稱 | 正工程司 |
| 職系 | 交通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21~2026-02-02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交通管理、交通工程、電機、電子、通訊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現敘薦任(派)第9職等且具簡任(派)任用資格或現敘簡任(派)第10職等之現職人員。 三、具公路之交通管理、交通工程、交通控制系統、規劃設計、施工或養護等經歷年資5年以上。 |
| 工作項目 | 督辦交通管理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業務。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 |
| 聯絡E-Mail | ac9537@freeway.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5年2月2日(星期一)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影本、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及相關專長證件(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請將所有資料結合成一個檔案上傳),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聯絡人及電話:何葉君(02)29096141分機2618。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或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