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5-12-30

徵才機關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臨時人員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19~2025-12-30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之情事者。
3.態度積極、具服務熱忱、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4.孰悉電腦Microsoft Office WORD及EXCEL文書處理操作。
5.應具備機車駕照(普通重型機車以上)。
6.具備資訊相關學經歷尤佳。
工作項目 1. 公所行政大樓藝文走廊管理(檔期安排、新聞稿撰寫、流程、召開記者會等)。
2. 資訊業務協辦。
3. 辦理議會紀錄。
4. 非編人員管理(進用、獎懲、離職、考評、報表、非編人員平時考核、年終考評)協辦。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鶯歌火車站 後站 正對面)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僱用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月薪為新臺幣32,450元整(含勞健保自付)。
2. 聯絡人:劉小姐,聯絡電話:(02)26780202分機272。
3.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秘書室臨時人員」。
4. 資料請於114年12月30日當日前送達。郵寄至鶯歌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秘書室),亦可親送至鶯歌區公所收發室,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而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恕不受理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5. 需提供資料
5-1新北市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鶯歌區公所網站/首頁/訊息公佈/徵才訊息項下下載。
5-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3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
5-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件影本。
5-5其他證明文件,如工作資歷証明影本。
6. 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7. 適用期間3個月,考核其擔任工作是否能勝任,如未能通過考核以試用不合格論(評量成績不滿七十分),終止勞動契約。
8. 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以從缺。
9. 注意事項:本員額及預算尚未經議會通過,待員額及預算通過後,始能辦理後續錄取、報到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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