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 徵求 主任~2025-12-08

徵才機關 澎湖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主任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5-12-04~2025-12-08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
(二)具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考試及格。
(三)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曾)敘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具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並具有五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
(四)至公告截止日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五)若因故未能開缺,該職缺逕予取消。
二、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一、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望安鄉公所人事室(88201澎湖縣望安鄉東安村73-18號)
聯絡E-Mail fa14960@mail.peng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於114年12月8日下午5時30分前將下列相關資料依序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此類證明無則免附)及附件下載「澎湖縣政府公開甄選職缺報名人員資料清冊(含切結書)」;未完整上傳上述附件資料或無填寫自傳者, 將視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處於必要時得擇優通知符合資格者辦理面試(請配合下載相關軟體或APP)。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亦不退件。
五、聯絡電話:(06)9274400轉705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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