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聘用專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31~2026-01-05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有政風工作經驗者優先。 (二)熟諳文書軟體操作(熟悉Microsoft office之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 (三)具溝通協調能力、服務熱忱及學習力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反貪宣導(含廉政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協辦機關採購廉政平台。 (三)辦理透明晶質獎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泰山區黎明里半山雅70號(本局交通便利,於本局門口設站之公車路線繁多,另本局備有單身宿舍可供申請)。 |
| 聯絡E-Mail | bb0328@freeway.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5年01月 05日(星期一 )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請「務必」將身分證、履歷表(如附件)、身心障礙證明(有則檢附)、畢業證書及工作證明等相關證件併同掃描上傳。 (二)核薪方式:聘用6等328薪點(45,624元),另須自行負擔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聘用期限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5年4月14日或請假人員上班前一日止(本職缺係現職人員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人,請假人員上班前一日止即終止聘用計畫,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面談,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5個月,並遞補本職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