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徵求 約聘研究員~2026-02-12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2-02~2026-02-12
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二、 社會工作相關科系或以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相關領域研究或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四、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優化保護服務輸送體系整體策略之規劃、推動及經費之規劃、編列、執行事項。
二、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策略之網絡合作及協調聯繫機制建立事項。
三、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保護性社工人力(含社工及社工督導)專業久任(含進用、管理、訓練)之規劃、推動事項。
四、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優化保護服務輸送體系整體策略教育宣導之規劃、推動事項。
五、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優化保護服務輸送體系整體策略統計、調查、分析之規劃、推動事項。
六、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優化保護服務輸送體系創新研究發展之規劃、推動事項。
七、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6樓(保護服務司)
聯絡E-Mail mpsheng26@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5年2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
二、 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證)之中譯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聘(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五、 月支報酬:360薪點至424薪點(新臺幣50,076元至58,978元),自360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按年提敘薪點。
六、 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 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14、胡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670、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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