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屏東縣崁頂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2-02~2026-02-22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品行端正者。 三、具服務熱忱,有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鄉道路、排水溝、駁坎、反光鏡等設施維護修繕業務。 二、辦理本鄉災後復建工程補助專案計畫申請及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崁頂鄉中正路230號 |
| 聯絡E-Mail | a680019@oa2.pth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5年02月22日(含當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經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資格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三、本項甄選正取1名;如均無合適人員得從缺。 四、聯絡電話:(08)8631144#231、聯絡人:羅先生,聯絡E-Mail:a680019@oa2.pthg.gov.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