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7-20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三等220薪點(月薪28,534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1備2(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7-07~2023-07-20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
2.具公務經驗4個月以上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包括財產及物品管理等庶務性之一般行政相關工作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縣府路2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2年7月21日(五)中午12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2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之編號、科室、職稱(例如:應徵「A-秘書室-約僱職代」)及白天連絡電話(若未標明應徵之編號,本局逕行依專才甄選),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culture.tycg.gov.tw/index.jsp)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3322592#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2年8月1日(二)下午5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culture.tycg.gov.tw/index.jsp )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請於112年8月3日(四)上午9時20分至本局3樓會議室報到,恕不另以電話通知。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薪資及僱用期間:三等約僱人員(職代)220薪點月薪28,534元(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僱用期間自112年9月11日起至113年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3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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