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宜蘭市戶政事務所 徵求 戶籍員~2025-07-10

徵才機關 宜蘭縣宜蘭市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5-07-07~2025-07-1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具銓敘審定為委任第四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3.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4.最近3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內年終考績(含另予考績)考列乙等者。
工作項目 總務(含工友及替代役管理)、新住民國籍業務(含大陸配偶及定居證管理)、統號不合邏輯及重號之查處、外縣巿機關申請及查詢戶籍資料、他所傳真查詢戶籍資料、綜合受理櫃檯及其他交辦事項等業務。
工作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戶政事務所(宜蘭縣宜蘭市中華路146號二樓)
聯絡E-Mail ilanhu5@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自傳請勿空白,並請上傳下列附件資料:(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如有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4.報名人員經資格初步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調派令。
6.經評定為錄取人員由本所向其原機關辦理商調,如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7.聯絡電話:03-9322229分機30,聯絡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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