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財政部統計處科長 |
職系 | 統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6~2023-08-02 |
資格條件 | 一、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具財經統計專業經驗,熟悉主計法規及統計相關業務等法令規定。 三、熟稔資料庫處理以及與office軟體結合之程式語言。 四、具溝通協調及領導能力。 |
工作項目 | 財政統計(包括進出口貿易、財政收支、賦稅等相關業務統計)。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羅斯福路六段142巷1號。 |
聯絡E-Mail | yshou@mail.mof.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說明如下: (一)應徵者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如簡任升官等訓練及格需登錄於考試欄位,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需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或西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需登錄於語言能力欄位)及登錄個人簡要自述,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本處將自事求人系統,下載報名人員之完整履歷表。 (二)務必將簡要自述,貼在”簡要自述”欄位,再按確認報名。 (三)應徵者請將下列資料於報名時上傳: 1.資績評分表:請至「eBAS/主計人事/人事業務使用表格/任免遷調」下載檔案,登打5年內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之正確資料;另在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最近5年內,曾參加養成訓練班或幹部培育班者,請於訓練進修欄內註明。各項分數請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所屬主計機構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規定自行計算,並於截止日前將資績評分表傳送至sltseng@mail.mof.gov.tw電子信箱。 2.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報表類型pdf,點選匯出資料,未依規定上傳者將不以1.5倍計算。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列印夾入檢送。 3.「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4.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二、報名人數過多時,將依共同選項及個別選項「職務歷練」、「訓練及進修」與「語言能力」項目之分數,擇優通知面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案聯絡人:財政部統計處曾小姐,聯絡電話:02-23228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