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立竹北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13~2025-07-16 |
資格條件 | 壹、報考資格: (一)第一、二次甄選:具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領有本國社會工作師、諮商心理師及臨床心理師合格證書者。 (二)第三、四、五次 甄選 1.具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領有本國社會工作師、諮商心理師及臨床心理師合格證書者。 2如經公開甄選二次以上 未足額錄取領有本國社會工作師合格證書人員,則依設置辦法第 6 條得經公開甄選聘用具該相關專業資格證書應考資格者擔任之。 貳、支薪標準: (一) 具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學位之專業輔導人員且領有本國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合格證書人員,以相當六等三階312薪點支薪基準起用之。 (約45,052元) (二) 具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士學位以上之專業輔導人員且領有本國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合格證書人員,以相當六等四階328薪點支薪基準起用之。(約47,363元) (三) 未具備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專業輔導人員以相當6等2階296 薪點聘用支薪標準起用之,並以續聘一年為限。(約42,742元) (四) 114年度薪點折合率為每點144.4元。 |
工作項目 | (一)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1. 學生及幼兒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習適應之促進。 2. 學生及幼兒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3. 學生及幼兒之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4. 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學生與幼兒之人,其輔導學生與幼兒之專業諮詢及協助。 5. 學校及幼兒園輔導諮詢服務之提供。 6. 其他由學校主管機關指派與學生及幼兒輔導或兒童少年保護相關之工作。 7. 偏遠地區學校者除前項服務內容外,並應辦理下列事項: (1) 因應偏遠地區學生輔導需求,結合學校輔導人力及社區資源,提供學生及家庭必要之服務。 (2) 協助學校辦理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 13 條相關事務。 8. 接受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 心與督導人員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
工作地址 | 一、偏鄉地區學校心理師:主責區域分別為關西鎮中小學;辦公地點竹東【 竹東辦公室: 新竹縣竹東鎮中山路 68 號(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 4 樓)】 二、偏鄉地區學校社工師:主責區域分別為峨眉鄉中小學;辦公地點竹東【 竹東辦公室: 新竹縣竹東鎮中山路 68 號(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 4 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程序: 填寫線上 表單報名 (如 下 所列), 不受理通訊或紙本報名,表單填寫後 請 主動來電 本中心 竹北辦公室 電話: 03 6685995 林小姐 09:00~15:00 確認, 否則視為未報名成功, 不得異議 。 報名時間以表單填寫 送 出時間為準。 二、報名表單: https://reurl.cc/K3Eq6M 三、甄 選 當天 請於 上午 9 時 30 分前 至 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樂學教室 一樓 報到繳交報名資料正本及影本 3 份 ,需已簽名並黏貼照片。 若 未依 時間報到或證件 資料 不齊者不予受理,考生不得異議。考試時間到,經唱名 3 次未到者,取消應考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