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8-13

徵才機關 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5-08-08~2025-08-13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須滿10年以上。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相關規定情事者。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四)具備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能力。
(五)機械系畢業或具機械設備修復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奉科主任之指導協助辦理科務。
(二)負責本科實習工具申請、驗收、出借歸還管理。
(三)本科相關工具請購驗收。
(四)本科財產管理。
(五)製圖科機具設備保養維護、安全檢查、電腦維修。
(六)協助教師實習教學、行政、後勤支援。
(七)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務。
工作地址 新竹市中華路2段2號,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一律通訊報名。
(一)檢具文件:(1)甄選報名表1份、(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4)歷任相關工作經歷證件影本1份、(5)男性需加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1份、(6)簡歷表正本5份、(7)切結書。
(二)報名表件請自行於本校網站首頁重要消息 (https://www.hcvs.hc.edu.tw/) 下載列印(甄選報名表及簡歷表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用A4白色紙張列印)。
(三)本案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03)532-2175轉252、253。
(四)應徵資料,請於114年8月13日(星期三)前以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並於上班時間內電洽本校人事室確認。
(五)經書面審查再擇優個別通知進行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僱用期間:自甄選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或年滿65歲時,應無條件解僱。)
三、聯絡方式:
(一)本校地址:300 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2號
(二)聯絡電話: (03)5322175轉25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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