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瑪家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7-22~2025-08-0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訂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 |
工作項目 | 辦理綜合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85號(屏東縣瑪家鄉公所) |
聯絡E-Mail | a780011@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紙本應徵,以紙本投件視為資格不符。 二、應徵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4年8月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請上傳證明文件,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或上傳資料不實或遺漏,恕不受理報名。 三,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一)現職派令。 (二)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三)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四)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六)另具通過外語能力檢定證件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未檢附視同無證照。 四、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皆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後,掃描同一個PDF檔於【我的應徵】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如檔超過系統要求,請email至a780011@oa2.pthg.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屏東縣瑪家鄉公所書記職缺」。 備註: 1.經初審合格者視需要情形另擇期通知面試,甄選未錄取或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亦不再通知,資格未符合者亦同。 2.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所需求,本所得斟酌情況從缺辦理。 3.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視情況酌增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4.本次徵才,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5.請務必填寫正確電子郵件及手機號碼,俾利本所聯繫。 聯絡資訊:電話:08-7992009轉13;人事室 劉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