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6~2025-05-13 |
資格條件 | 1、現銓敘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並具綜合行政職系調任資格。 2、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3、具備公文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未受過懲戒處分。 |
工作項目 | 1、辦理公文e化報表等一般公文綜合性業務。 2、辦理公文講習。 3、不定期公文稽核。 4、辦理本局局務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秘書室(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9樓) |
聯絡E-Mail | aa2859@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1、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如有職務業務內容等相關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041秘書室張股長。 5、本職缺預估於114年7月1日出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