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5-09

徵才機關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5-05-01~2025-05-09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中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 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有電腦相關經驗者為佳。
(三)具原住民身分者 (尤佳)。
註: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不符合甄選資格。
二、遴選方式: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1鄰19號,人事室收(不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親自報名者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00分至17時00分),信封請註明:應徵建設課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資格不符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報名時請務必填寫目前使用中之E-mail。
(四)錄取名單,經由人事室正式通知,並公布於本所網站。
三、報名截止日期:
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9日止(星期五)17時00分止。
工作項目 (一)、公共工程建設管理。25%
(二)、公園路燈、水利工程(含排水設施)維護管理。25%
(三)、天然災害復建及搶修工程。20%
(四)、城鄉計畫及各項工程勘查規畫作業20%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1鄰19號
聯絡E-Mail sarah8763551@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電話及人員:03-8751321*191,人事室、EMAIL:092195225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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