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0~2025-04-30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操作。 3. 需具備汽、機車駕照。 |
工作項目 | 1. 協助辦理本市漁港之港區清潔維護業務及執行工作。 2. 協助辦理本市漁港定期及特定巡查及文書整理。 3.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薪資:日薪1,596元。(工作日為依據人事行政總處114年政府機關行事曆公告之上班日) 本進用職缺為定期契約,期滿即終止勞雇契約不續聘,亦無勞基法資遣費之適用,計畫執行至114年12月31日,按日計酬(週休二日不計酬)。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履歷表、自傳(請詳述)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等資料各1份(最高學歷證書(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2.於114年4月30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300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漁業科收」,並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216121#252。 3.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4.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僱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