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徵求 股長~2025-11-05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股長
職系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0-28~2025-11-05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測量製圖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特考任用限制調任情事之一者。
(三)熟稔公文系統操作、電腦操作能力具中上程度。
(四)具地籍圖重測或處理地籍疑義經驗者尤佳。
(五)工作積極、具服務熱忱及善於溝通協調者佳。
工作項目 (一)綜理股務。
(二)綜理地籍圖管理維護及測量資訊業務研究發展。
(三)綜理本市士林、中正、文山、信義、中山、內湖等行政區地籍圖重測疑義案件、逕為分割測量、上級機關、法院及檢察機關囑託勘測等業務。
(四)審核文稿及出席會議。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
聯絡E-Mail gz_18003@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11⽉5⽇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附件應包含最⾼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及相關英語能⼒測驗合格證書等影本。 (⼆)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總隊擇優通知⾯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三)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 (四)聯絡電話:02-87807056轉703張⼩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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