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3~2025-10-31 |
| 資格條件 | (一)取得相當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 (二)須能配合業務需要於夜間、假日出勤者。 (三)具辦理採購業務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動物隔離檢疫業務。 (二)採購及相關行政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西濱路四段156號 (本分署觀音檢疫站) |
| 聯絡E-Mail | ty0708@tyaphi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4年10月31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獸醫師證書、(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7)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廖小姐,聯絡電話:03-3982663分機150 ※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談,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通知。 ※本分署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