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林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5-09-15~2025-09-30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含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訓練)及格,並具林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各所屬機關(構)現職技士職務人員,請依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及所屬機關(構)遷調規定辦理】。 二、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形(含高普初等考試)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森林保護、林地管理及保安林經營管理等林業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分署(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或轄屬單位(臺北及宜蘭各工作站)。 |
聯絡E-Mail | 08a253@forest.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9月3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分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併請上傳以下資料: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現任職務審定函 (四)現任職務派令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其他證明文件(如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無則免) 二、本次甄選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 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 不另通知。 四、聯絡方式:電話03-9545114分機213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