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華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管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0-嘉義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5~2025-09-18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含第三職等)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限制轉調之情事(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情事者、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校實習處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市東區光彩街69號 |
聯絡E-Mail | hoyifen@gm.hnvs.cy.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9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證明文件: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為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證件不全或未上傳者,不通知補件視為資格不符,不得異議。 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5、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其他職系認定資格(無則免附):如尚未經銓審「綜合行政」職系有案或非「職組曁職系一覽表」內得調任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符。 8、其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如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證書及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等。 (三)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及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系統個別通知,請自行留意信件及依限回復。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需求者,不另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四)本職缺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試人員均無適合者,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5-2787140轉206、124,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