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0~2023-07-15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土木、營建、水利及河海等相關科系尤佳。 (二)考試等級: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調任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具備操作WORD、EXCEL、POWER POINT等文書編輯操作能力。 (四)應徵人員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鋪面、橋梁、邊坡、排水等相關土木工程之履約管理、督導、考核及發包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木柵工務段(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2段100號)。 |
聯絡E-Mail | ichiro51@freewa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履歷表須填寫簡要自述,不得空白)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職務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現擔任未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職系職務(資位制)之人員,必須檢附具工作內容之服務證明書(表格如附件)。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依序遞補本職缺。 (四)聯絡人:人事室曾先生,聯絡電話:(02)27936555#2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