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牙醫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19~2025-09-30 |
資格條件 | 錄取名額:1名。(備取1名,3個月內有效) 工作薪資:面試詳談。 資格條件: 1.能虛心接受與配合本院及科部規範,除了既有職責外,能確實完成主管交辦業務。 2.具有中華民國牙醫師證書資格,且完成住院醫師或PGY訓練者。 3.須有操作牙科顯微鏡及顯微根管治療的能力。具有牙髓病專科醫師資格,或已完成牙髓病專科醫師訓練者優先錄取。 4.主治醫師工時、每週診次數與看診時段,須依照醫院及主管規範。 5.如臨床上有醫療工具、衛材需求,須配合機關規定提出採購程序。 6.能以病人健康為本,不向病人提出不當的高風險治療計畫,也不做出違反醫學常理的醫療行為與處置。 7.考量牙科臨床業務屬性,無法配合醫院政策及要求者,或具有其它非突發性私人因素(臨床相關學術活動與進修除外),導致必須長期或頻繁請假者,請勿報名。 |
工作項目 | 1.負責牙科臨床看診業務,包含門診、約診、急住診會診、兵役體檢等。 2.負責與配合醫療相關業務,包含感染控制、評鑑等。 3.主管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 |
聯絡E-Mail | 474@tyvh.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自公告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2.報名方式:電子郵件,通訊或親至本院內科部報名。掛號郵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100號牙科王碩醫師收」(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 3.報名應繳證件: 履歷表、自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學歷證書影本、經歷證明相關文件影本。 六、考試方式、時間、地點: 1.方式:面試,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 2.時間:114年O月O日,確切日期時間另行通知。 3.須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學經歷證明與相關文件正本,以供核對。 4.地點:本院牙科 5.聯絡人及電話:03-3384889轉 2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