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明陽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5~2025-12-08 |
| 資格條件 | (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限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於有效期限者。 (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四)現敘委任第1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進用之情事,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六)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軟體Word、Excel等OFFICE軟體操作。 (七)工作態度積極、具有服務熱誠、獨立作業能力、良好溝通及表達能力。 |
| 工作項目 | 辦理教務處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明陽中學(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6號) |
| 聯絡E-Mail | ksrp001@mail.moj.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12月8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 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依序將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身心障礙證明等證明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所附證件影本若有不實,應自負法律責任。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面試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myg.moj.gov.tw)電子公布欄,不另寄發面試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參加面試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四) 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 本校另有增支加給3,000元及宿舍申請。 (六) 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人事室趙主任(連絡電話07-6153188),如有業務問題請洽教務處黃主任(連絡電話07-6152115轉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