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 職稱 | 秘書 |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3~2025-12-09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經高考三級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二、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四、無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不得於學校任用情事 |
| 工作項目 | 一、本校校長及附小校長遴選、續任。 二、教研人員升等、學術倫理及行為案。 三、教師獎懲、停聘、解聘、不續聘。 四、無涉學生之性平案件。 五、職場霸凌案件 六、因公涉訟業務。 七、兼辦政風(含財產申報)業務。 八、人事室綜合業務。 九、職掌業務所涉相關法規新修訂、系統填報、定期報表更新維護、陳情申訴與救濟案件處理。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106320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
| 聯絡E-Mail | a82289@mail.ntue.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並於「我的簡歷:其他補充說明」及「我的履歷:簡要自述」敘明與應徵職缺相關經歷,依前開程序完成應徵資料登錄確認後,點選【應徵職缺】。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二)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 (三)其他相關資料。 三、聯絡人:周小姐(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82289) 四、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五、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及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