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3-20

徵才機關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5-03-11~2025-03-2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建築、土木、水利工程類科畢業尤佳)。
2.需具辦理工程業務相關經驗。
3.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工作項目 1.經建課土木工程相關業務(業務詳述:規劃、設計、施監工、測量、檢測及查估工程管理及督導工作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新竹市東區民族路40號)
聯絡E-Mail 90275@ems.hc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之前一日(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待遇:四等250薪點,新台幣33,750元(每月)。
3.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相片、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及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以A4紙張影印裝訂,於114年3月20日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資料不齊全不予受理)新竹市東區區公所人事室劉小姐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經建課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4.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本次公開甄選得依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聯絡電話:03-5218231分機170、171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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