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市場處 徵求 約僱技士~2025-03-17

徵才機關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280薪點(折合薪資37,800元)
職稱 約僱技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10~2025-03-1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三、具相關公務及工地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熟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具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須具溝通及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零星修繕等與機電工程相關業務。
二、綜合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捷運松山新店線至「北門站」2號或3號出口,沿塔城街往北步行約10分鐘,永樂市場6樓〉
聯絡E-Mail qr075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或線上報名,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請彙整成PDF檔,並依序檢附,如資格不符、或表件錯誤、不全,視同不合格件處理):
1.甄選報名表(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務必填寫完整、專長興趣及自傳)、面試人員切結書,請至本處首頁/最新消息下載(或臺北市政府人事處/求職徵才專區查詢該筆職缺訊息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
於114年3月17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市場處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及履歷上註明應徵工程科約僱技士(A650180)。
二、本處得視業務需要,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電洽02-2550-5220#2301李技正;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02-2550-5220#2701趙小姐。
三、約僱期間為錄取報到日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等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為114年10月),約僱原因消失時即應解僱。僱用報酬:每月以280薪點核支(每薪點依行政院規定以135元計算合新台幣37,800元整)。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五、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處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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