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蘇澳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四等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23-05-30~2023-06-06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3.經歷:具相關工作經驗及行政實務經驗者尤佳。 4.熟悉電腦文書作業操作(如Office、word、excel等)。 |
工作項目 | 1.社政業務 2.鎮有社福設施設備維護管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投件報名方式:以郵遞或專人親送(地址:27048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於報名截止期限前寄(送)達本所收發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檢具文件如下: 1. 本公告附件-宜蘭縣蘇澳鎮公所112年度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切結書及自傳(約500字)。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證照、訓練學習)。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視同未報名,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課員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三、工作條件及甄選作業: 1. 此項職缺係本所社會課助理員核報112年地方特考四等考試列缺之職務代理人(自報到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約113年3月底止),約僱期間以約僱四等250薪點支薪(新台幣32,425元),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 本案先以書面審查,並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擇優以簡訊通知面試,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3. 本次公開徵選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正取1名,惟無適當人選時,本所得予從缺。 4. 洽詢工作內容或其餘問題請電(03)9973421轉270張課長。 5. 暫訂面試時間及地點:112年6月8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