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26~2025-04-07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之限制。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府交通旅遊處綜合行政職系相關事宜。 二、其他臨時性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
聯絡E-Mail | a002418@oa.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府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如具本職務職系專長者,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或成績單影本,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如為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人員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8-7320415#6522(呂小姐)。 四、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