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 |
職稱 | 約僱技佐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0~2025-03-27 |
資格條件 | 一、具大專電機、電子、資訊工程相關科系以上畢業資格尤佳。 二、工作細心負責,熟電腦操作,能撰寫程式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僱用後發現其於僱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
工作項目 | (一) 支援技術人員設備維修。 (二) 協助展品維護。 (三) 本館各展示場觀眾服務與安全維護等。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備註:本職缺約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約114年10月中旬)。 |
聯絡E-Mail | at4359@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自114年3月20日(星期四)起至114年3月27日(星期四)止,郵寄報名或線上報名。 二、郵寄報名者,請將有關證件及書面資料於114年3月27日(星期四)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館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郵遞區號111013),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技佐』,(以本館收件簽收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請儘早投寄)。應繳驗表件如下: 報名表、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送件逾期、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另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表1,請務必附簡要自傳及於「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否則視為證件不齊),並請貼妥最近六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切結書(附表2)。 (五)具結書(附表3)。 三、線上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切結書、具結書(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檢附資料不全視為資格不符,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電洽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8314551轉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