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工務課臨時人員(月薪29,090元)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6~2025-04-07 |
資格條件 | ◎高中職(含)以上畢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具認真、耐心及主動積極工作態度 |
工作項目 | ◎道路、水利、交通等公共設施巡檢 ◎配合六樓服務櫃台、夜間巡查、颱風值勤等輪值 ◎公務通報line平台彙辦、追蹤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莊區公所工務課(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及方式: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以掛號或逕送242008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176號秘書室收【信封註明應徵工務課非編制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2.檢附資料: (1)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網站/主題服務/就業/市府徵才網頁下載填寫),無需相片,須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 (2)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他:相關專長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5)以上文件皆以A4影印,並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或有遺漏,責任自負。 ◎甄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逾通知時間10分鐘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1名(候用期限3個月),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甄選錄取者,僱用後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經評量及格後正式僱用,評量不合格者,終止勞動契約。 3.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逕自附空信封並應貼足郵資,以利郵寄,否則將由本所逕予銷毀。 ◎備註: 聯絡電話:(02)29929891分機7309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