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01~2025-04-17 |
資格條件 | 專科以上學歷,法律系、地政學系等相關科系尤佳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含同等學歷),並具有1 年以上國產相關業務工作經驗。 |
工作項目 | 處理本分署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第2期計畫內辦理都市更新、都市計畫變更等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薪資:每月薪資38,600元 二、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三、應徵方式:採郵寄或現場親送報名應徵,請檢具1.約用人員履歷表(內容需完整並請簽名及粘貼或書表逕列印2吋彩色相片)、2.最高學歷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男性如役畢者請加檢附退伍令影本、5.應徵職缺如為身心障礙職缺,須請加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另可一併檢附經歷證明、汽、機車駕照等影本,郵寄者請將應徵文件裝入信封,信封請於寄件人旁或履歷表上方空白處註明應徵職缺,例如「應徵約用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現場親送者請於履歷表上方空白處註明應徵職缺。應徵信封或履歷表未註明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及退件。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4月17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郵寄達或親送達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3樓,信封收件人:改良利用科陳專員),請自行計算送達時間,逾期送達不受理、應徵文件應填內容錯填或漏填及檢附文件資料不全者,均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徵才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統一訂期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未獲通知者及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各職缺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五、本次徵才聯絡人:改良利用科陳專員,電話:(02)27814750*1503。 六、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