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 徵求 科員~2023-04-30

徵才機關 僑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20~2023-04-30
資格條件 1.大專院校以上畢業且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熟諳主計法規、會計帳務及預算編列等相關規定。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GBA及經費結報等系統操作。
4.具辦理帳務處理及預算編列等實務經驗者尤佳。
5.積極進取且富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歲計會計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0臺北巿徐州路5號17樓
聯絡E-Mail joannayeh@oc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及履歷正確性(需有大頭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或西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2.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長可採計1070420-1120419),於報名時上傳PDF檔。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3.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1名。
(四)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連絡電話02-23272790,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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