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4-30

徵才機關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20~2023-04-3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熟稔公文撰寫及電腦文書處理。
3.通過全民英檢者尤佳。
4. 僱用期間:自核定報到日起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代理理由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
5.月支報酬: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折合新臺幣36,316元。
工作項目 (1) 推動專案性融資保證規劃等相關作業。
(2) 協助中小企業辦理融資、投資與債權債務協處等相關事項。
(3) 辦理企業貸款銀行查核與企業實地關懷相關事宜。
(4) 其他有關促進中小企業財務健全發展相關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捷運古亭站3號出口,步行3分鐘即達,交通便利)
聯絡E-Mail smepsn@sme.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郵寄檢附學歷、經歷等資料影本、個人履歷表(含1000字左右自傳,格式請以A4直式橫書,附照片、聯絡電話),於112年4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財務組約僱人員(辦事員缺職代)」)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3樓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人事室朱小姐收。
2.請填妥「甄選人員資料表」(請逕至https://www.moeasmea.gov.tw下載專區/其他/聘僱人員基本資料表下載使用)並將「甄選人員資料表」電子檔mail至smepsn@sme.gov.tw,信件主旨請敘明「○○○應徵財務組約僱人員(辦事員缺職代)」。
3.郵寄之履歷資料恕不退還,並擇適合者通知面試。
4.本次公開甄選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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