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徵求 約聘人員~2025-03-28

徵才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20~2025-03-2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含)以上畢業,以公共行政、公共政策、電機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二)熟稔Office作業系統操作及簡報製作。
(三)具政府部門工作經驗或大樓庶務管理者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大樓清潔維護勞務委託服務案採購及履約管理。
(二)辦理大樓保全業務委外服務案採購及履約管理。
(三)辦理停車場租用管理及租金收繳。
(四)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節能業務、消耗性物品發放情形、監視畫面調閱申請等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寶慶路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填寫「國家發展委員會職務代理人甄選資料表」及「履歷表」(請至本會網頁www.ndc.gov.tw/服務園地/就業資訊下載),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掃描檔)。
(二)待遇: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或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擔任相關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每月按328薪點支給報酬(月薪約新臺幣44,280元)。
(三)本職務為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之日止(暫訂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被代理人提前回職復薪,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務並依規定辦理考核。
(四)本職缺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之相關規範。
(五)報名期間:民國114年3月28日前(以電子郵件信箱為憑,逾期不受理),請逕寄至EMAIL帳號: yaren@ndc.gov.tw 鄭小姐收 (連絡電話 02-23165300#5688)。
(六)本會擇優約請面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本職務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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