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專案助理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3~2025-10-28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學士以上畢業,具教育、公共行政相關科系尤佳。 二、個性主動積極、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工作熱忱。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品德操守佳、積極任事、善於溝通。 |
| 工作項目 | 一、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專案工作、數據統計、手冊及補充教材研修等。 二、藥物濫用相關學籍勾稽專案、尿液篩檢規劃與執行等。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172號) |
| 聯絡E-Mail | deneb7937@mail.moe.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4年10月28日(週二)下午5時前,備妥以下資料掃瞄PDF檔傳送至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王小姐信箱(deneb7937@mail.moe.gov.tw),來信請註明「應徵人員」字樣,面試通知將於114年10月30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 二、履歷表(含基本資料、學經歷及自傳);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四、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五、其他 (一)僱用期間:本職缺為專案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自114年11月3日(或實際到職日)起至代理原因消滅為止(預計至115年6月30日止)。期滿無條件解僱。 (二)本部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薪資:參照國科會辦理。 (五)本案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2-7736-7937 |